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或企業、機構實習,全面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特訂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其補助類型通稱「學海計畫」。
教育部學海計畫獎學金資訊:赴外交流(交換/雙聯/實習)獎學金
For Taiwanese students only] Scholarships for Study Abroad ( Exchanges/Dual Degrees/Internships) offered by the MOE Taiwan
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於本校大學部、碩士班或博士班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補助類型
依赴外目的不同,分為下列四種補助類型:
(一) 學期交換/雙聯學位:學海飛颺、學海惜珠
1. 計畫目的:
(1) 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
(2) 學海惜珠: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
2. 學生必須取得本校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生資格,方能申請本計畫;申請文件已列入本校交流計畫複審階段之應繳資料。
3. 鼓勵有意參與赴外交流活動且符合*惜珠資格的同學,歡迎直接與承辦人聯繫詢問。
*惜珠資格:須持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等資格文件。
(二) 國外機構實習: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1. 計畫目的:
(1) 學海築夢: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選送學生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由薦送學校自行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職涯生活輔導。
(2) 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以培育國內學生更加瞭解各該國文化之生活方式與背景,有助未來深耕與各該國關係及合作發展。
*新南向國家: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
2. 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備計畫書提出申請意向。
3. 各計畫選送生由各計畫主持人安排遴選,有意參與實習的同學恕無法直接向承辦人申請。
甄選要點:
詳細申請資格及申請程序,請見本校甄選要點。
本要點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
其他相關說明
全球事務處官網:教育部學海計畫獎學金
如有未盡之處或其他疑問,歡迎聯絡本校學海計畫承辦人:全球事務處 蕭小姐(yijung@saturn.yzu.edu.tw),分機3286。